美食品標簽管理:細微之處見真章

2012.08.23
       食品安全一直是美國民眾關心的熱門話題,食品標簽則是人們了解食品成分及安全程度最基本的依據。美國近年來不斷完善對食品標簽管理的法律要求,希望能從細微之處的努力,給人們創(chuàng)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huán)境。

標簽內容“細致入微”

薯片是很多美國人喜好的一種日常食品。雖然成分簡單、加工程序也不復雜,但這種小食品包裝上的標簽內容卻“細致”得讓人眼花繚亂。記者在“好市多”超市隨手拿起一包薯片,發(fā)現(xiàn)標簽上關于食品成分的描述,遠不像薯片那么簡單。

原粒玉米、植物油和麥芽糊精是標簽列明的主要成分,植物油部分又包含有葵花籽油、菜籽油、玉米油或大豆油。隨后是含量不足2%的其他成分,記者粗略一數(shù),竟然有30種之多。這些少量成分主要包括面粉、鹽、切達奶酪、乳清和味精等。對切達奶酪這一相對“復雜”的成分,又作出了附屬的成分解釋,表明這種奶酪包含有牛奶、鹽、酵母等。人工色素是食品常用的成分,薯片包裝上的標簽對此也有詳細注解,表明含有黃色素6、黃色素5和紅色素40。

標簽指南“人性化”

美國對食品安全問題十分重視,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guī),其中最主要的是《聯(lián)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在此基礎上,美國又推出了修訂性法規(guī),包括《營養(yǎng)標簽與教育法》、《嬰幼兒食品配方法》和《膳食補充劑健康和教育法》等。但要說到對食品標簽的規(guī)定,就不得不提到《食品標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由美國健康及人類服務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及食品安全與應用營養(yǎng)中心于1994年9月共同推出,后在2008年4月和2009年10月經過兩度修訂完善。

《食品標簽指南》既是制作食品標簽的行業(yè)指導和設計手冊,也是美國對食品標簽在法律規(guī)定方面的指導性文件。與眾多法律法規(guī)不同的是,《指南》采用“問答”的方式,對食品標簽問題進行深入淺出的解釋,既便于食品行業(yè)參照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也有利于普通民眾全面了解食品標簽的法律規(guī)定。

《指南》規(guī)定,在食品成分的標簽注解中,要盡可能以日常用語取代行業(yè)術語,以便于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成分。譬如,對“蔗糖”這一成分,通常應以“糖”來標示。除了英語版本之外,《指南》還推出了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印地語、中文和日文版本,這為美國不同族裔的消費者更輕松地了解食品標簽的法律規(guī)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標簽內容“合理排列”

食品標簽是對食品成分、加工工藝和營養(yǎng)效果等各方面的高度概括,如何在有限的標簽范圍內盡可能作出全面標注,就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合理排列”。

美國的《食品標簽指南》規(guī)定,食品標簽是一種“信息面標簽”,標簽應該包括生產商、包裝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食品的配料名單、營養(yǎng)成分標簽以及任何其他要求的致敏源標簽。為便于消費者直觀了解標簽內容,《指南》對標簽使用的字號和字體都有規(guī)定?!吨改稀芬髽撕瀾褂们逦⑿涯?、便于識別的印刷體或字號,字體應以小寫的O為基礎,高度至少為十六分之一英寸,字體的高度不應超過字體寬度的三倍。同時,字體必須與背景鮮明地區(qū)分開來,標簽內容不應與插圖或非要求的標簽標注在一起。

如果食品系從外國進口,則需將原產國標注在緊靠銷售公司名稱和地址的地方。如果標簽上使用了外語,則必須同時加以英語標注。有些食品包含的成分繁雜,《指南》要求標簽對食品成分按含有量高低依次排列,向食品中添加的水也被視為配料成分。

對食品中的微量元素,則需視其數(shù)量是否較大以及在制成品中是否產生作用,來決定列入標簽與否。對食品成品不產生任何作用或技術效果的附帶添加劑,就不需要在標簽上標明。譬如,食品所含亞硫酸鹽若低于十萬分之一,就可被視為附帶添加劑。

關注致敏源提高食品安全

在有害物質導致食品安全問題外,致敏源是可能危害消費者健康的另一大因素。美國的相關法律對此也作出了詳細規(guī)定。

2004年8月,美國出臺《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規(guī)定所有在美國銷售的包裝食品,必須符合有關食品過敏源的標注要求。該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食品標簽指南》指出,牛奶、蛋類、魚類、甲殼貝類、樹堅果類、小麥、花生和大豆是8種主要致敏源。盡管有160多種食品被認定會對敏感人士造成食品過敏,但以上8種“主要食品致敏源”占到全部食品致敏源的90%。對食品中含有的其他致敏源,則無需遵守《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的標簽要求。

對含有過敏源但卻沒有明確標識的食品,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將要求這些食品從市場召回。《指南》還表明,《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規(guī)定的標簽要求,同樣適用于零售或餐飲業(yè)所包裝并提供給人們消費的食品。

不過,零售商向消費者提供的包裝在包裝紙或容器內的食品則不在標簽要求之列,譬如出售三明治所用的包裝紙或盒子。此外,未加工的農業(yè)商品,比如蔬菜和水果等,也不需要遵守標簽要求。

社會意識共筑食品安全

在嚴格的法律法規(guī)之外,民眾對食品安全的社會意識也很關鍵,這是維護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兒童一般都缺少食品安全知識,美國法律和社會規(guī)范將他們作為重點保護對象。中小學校都要求家長提供孩子的詳細個人資料,其中一項就是對哪些特定食品過敏,從而避免孩子在學校的餐廳攝入過敏源。

每逢周末,美國的許多超市都提供試吃食品,但超市的工作人員絕不準許兒童自行取食,除非在家長的陪同和許可下。美國兒童在課余經常約好互相串門一起游戲,雙方家長之前都會就孩子能吃哪些食物、對哪些食品過敏作些交流。久而久之,美國的兒童也養(yǎng)成了一定的食品安全意識?!?br />
名詞解釋:食品標簽制度

食品標簽作為一種重要的食品安全健康標識,已經在許多國家形成一種重要的認證標識制度,在方便食品安全的監(jiān)管落實與責任追究的同時,廣大消費者也能依據食品標簽上的信息,挑選與購買符合安全及健康標準的農產品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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